“誠”的交流審好心蘊
作者:夏靜
來源:《東南年夜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 2016年第4期
時間: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月初旬日乙未
耶穌2016年11月9日
內容撮要:前人對于“誠”的懂得,年夜體上在認識論和本體論兩個維度展開。前者是關乎德性事業、品德文章方面的工夫論、修養論,后者是關乎存在方法、審美需求方面的本體論、境界論。“誠”不僅是源自日常經驗總結的品德范疇,更是帶有奧秘顏色的本體范疇,其審好心蘊恰是在此基礎上展開的。
關鍵詞:“修辭立其誠”/“誠明”/“以誠為文”
交流明天我們說到“誠”,往往會想到誠實、誠信、真誠這些日常語義,其實,在傳統思惟文明體系中,“誠”的涵義要豐富復雜得多。在古典學的視域中,“誠”不僅是人們對日常生涯、人生經驗的一種倫理化總結,更是思惟家進行文明建設的主要理論資源,囊括了傳統的德性之學、本體之學、功夫之學的焦點內涵,體現了前人活著界觀、人生觀方面的理論見解,尤其傳達出前人在精力生涯、審美境界方面的幻想尋求。是以,發掘和闡揚“誠”的思惟內蘊,不僅能夠還原中國傳統學術的固有平易近族特質,同時,又能為現代社會的補偏救弊供給一種正面的精力動能,為當代人的精力依靠、靈魂安頓供給一種建設性的思緒。
就今朝文獻所見,孔子之前的《詩》《書》中,沒有“誠”字出現,但常見的“恭”“敬”“昭”“明”等字,亦蘊含有“誠”的思惟意味。譬如《詩經》講天之“誠”,《周頌·維天之命》“維天之命,於穆不已。”[1](P583)《周頌·臣工》:“明昭天主,迄用豐年。”[1](P591)《詩經》講人之“誠”,《小雅·小弁》:“維桑與梓,必恭順止。”[1](P452)《年夜雅·年夜明》:“昭事天主,聿懷多福。”[1](P507)《尚書·堯典》講“敬授人時”[1](P119),《尚書·立政》講“宅心”“俊心”的“以敬事天主”[1](P231),說的都是人之“誠”。孔子未明言“誠”①,但“誠”這一概念所內蘊的忠信、家教篤敬、正派等品德,卻為孔子所稱道。《論語》“言忠信,行篤敬”[1](P2517)“篤信好學,守逝世善道”[1](P2487)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教學也[1](P2463)”等表述,均與“誠”的意義有關聯,或穿插。由此可見,從日常經驗層面,孔子將其視為德性的優先部門加以褒揚,從其論述中,尚未看到哲學層面的晉陞。同樣的情況,在郭店楚簡也可以看到。在《性自命出》篇中,多有論“信”的文字,作為一種倫理規范,在談論“情”“言”等時,均以“信”為規范,如“凡聲其出于情也信”“信,情之方也”“未言而信,有美情者也”[2](P106-107)。學界普通認私密空間為,郭店楚簡在戰國中期或之前,《性自命出》篇的年月大要共享空間也在統一時期,這與更多關注“誠”的《中庸》比擬,有很年夜的分歧。雖然在一些較為常見的解釋中,認為“誠”與“信”同義,譬如《說文解字》:“誠,信也,從言成聲。”[3](P52)《禮記·樂記》:“著誠往偽。”疏云:“誠,謂誠信也。”[1](P1537)但就今朝所見的晚期文獻來看,前人對于“誠”“信”的懂得,樹立在人性德自覺的基礎上,作為倫理規范的“誠”,年夜都處于日常經驗層面,哲學層面的意味尚不明顯。
關于正人的德性事業、品德文章,《易傳》“修辭立其誠”的說法最具代表性,此中“修辭”“立其誠”的各自含義及其彼此關聯,歷代學者有著分歧的懂得。《周易·乾·白話》:“九三曰:正人終日乾乾,夕惕若厲,無咎,何謂也?子曰:正人進德修業。忠信所以進德也。修辭立其誠,所以居業也。知至至之,可與幾也。知終終之,可與存義也。”[1](P15)齊梁時期的劉勰,在《文心雕龍·祝盟》論及祝辭時,援用“修辭立其誠”的說法:“凡群言務華,而降神務實,修辭立誠,在于無媿。”[4](P375)又云:“立誠在肅,修辭必甘。”[4](P385)劉勰所論的“修辭”,年夜體為“修飾言辭”之意,是指雖然別的文體可以崇尚華飾,但祭奠祝禱用的祝辭和盟誓,文辭要樸實,且內心要虔誠,務求盡善盡美。對于“修辭立其誠”,唐代的孔穎達從武功教化角度進行解釋,《正義》:“‘修辭立其誠,所以居業’者,辭謂文教小樹屋,誠謂誠實也。外則補綴文教,內則立其誠實,內外相成,則有功業可居。”[1](P15-16)依照孔穎達的內外之分,則“修辭”為外王之道,“立其誠”為內圣之道,兩者“內共享會議室外相成”,是并行不悖的關系。
孔穎達的說法影響很年夜。宋末的王應麟認同孔穎達的內外之說,并進一個步驟提出“養誠”的說法,他認為:“‘修辭立其誠’,修其內則為誠;修其外則為巧舌。《易》以辭為重,《上系》終于‘默而成之’,養其誠也;《下系》終于六‘辭’,驗其誠不誠也。誠非止言語,今之‘文’,古所謂‘辭’也。”[5](P1-2)雖然王氏關于“以辭為重”和“養其誠也”之間關系的表述,不甚清楚,但他以《系辭》上、下的末句為例,強調“養誠”的主要性,這一層意思還是很明白的。在他看來,若能“養誠”,雖無辭亦可守信,反之,則修辭非常主要,且修辭必須要立誠。對于“修辭立其誠”的懂得,宋代表學家另辟蹊徑,他們取法《周易·震·象》“修省”的說法,譬如程顥認為:“言能修省言辭,即是要立誠。若只是修飾言辭為心,只是為偽也。”[8](P52)朱熹認為:“修省言辭,誠所以立也;修飾言辭,偽所以增也。”[9]爾后王陽明《與汪節夫書》《傳習錄》、王夫之《夕堂長日緒論外編》的解釋,“修辭”均意指“立言”“為文”。古人尚秉和師長教師認為:“修辭者立言也。”[10](P24)凡此種種,年夜體上還是著眼于傳統的修養工夫論層面,德性優先、誠意為文,這與儒學德性事業的內外之道結合起來,成為后世品德文章甚至修辭學的主要內容。或可留意的是,對于孔穎達的解釋,古人周策縱師長教師認為,最主要的一點在于,說明了兩者的關系,也就是說“修辭”與“立誠”家教是“一外一內的兩件事”[6](P422)。不過,饒宗頤師長教師《孔門修辭學》談及“修辭立其誠”時認為,“修辭”屬于美,“誠”包含了真和氣,有真和氣才有美之可言,有真和氣然后可以“立誠”。所以,“修辭是知。立誠是仁。從修辭以立誠,恰是合內外之道了”[7](P607),在他看來,“修辭”是“立誠”的條件,兩者是一件事。
這種認識論、工夫論的路數,是先秦以來儒學一以貫之的傳統,即使是戰國后期的荀子,雖然強調外王之學,重視禮法軌制建設,但其“養心莫善于誠”的提出,依然沒有擺脫認識論、工夫論的范圍。荀子雖然經常被視為先秦學術的總結者,但對于良多問題的思慮,依然帶有很強的自我理論建構的顏色。在《荀子·不茍篇》中,有專論養心工夫的一段文字,其間屢次出現“誠”的論述,頗為惹人注視。從荀子的立論來看,“誠”并不是中間話題,只是在談論“養心”“慎其獨”等問題時帶出來的。荀子“養心莫善于誠”的“誠”,是就修養工夫而言的,類似于《年夜學》的“誠意”。所謂“誠心守仁則形,形則神,神則能化矣;誠心行義則理,理則明,明則能變矣”[11](P46),強調的是這種工夫的修持過程,則類似于《中庸》的“誠之”。在荀子看來,“誠”是養心的條件,唯“誠”方能達致德性修養的精微境界。順著荀子的語脈,這種養心之術不僅以品德修養為目標,且自己就是一種身心踐行的實踐活動。作為儒學傳統中的德性修持方式甚至尋求的品德境界,“誠”是通向慎獨的一條主要途徑,為儒家學者廣泛推重。在《不茍篇》中,荀子強調:“善之為道者,不誠則不獨,不獨則不形,不形則雖作于心,見于色,出于言,平易近猶若未從也,雖從必疑。”[11](P47-48)第一次將“慎其獨”講座場地與“誠”聯系以來,只要做到“誠”才幹達到慎獨的境界,才幹顯現出至高的德性,傳染感動萬物,教化蒼生。在荀子看來,一方面“誠”是人的品德行為的內在根據,為正人之所守,為政事之本;另一方面“誠”離不開踐行。荀子所認為的“誠”,沒有孟子、《中庸》“反身而誠”的內在超出的品德本體,而是后天獲得性的,是源自后天教化、學習的積淀。荀子視“誠”為心的認知對象,有賴于心對“誠”的認知轉化,促使其由隱而顯,由潛在的能夠性轉化為主體自覺的品德意識。
“誠”是傳統德性評價體系的基礎,是前人建構品德意義世界的焦點,也是自先秦以來儒學的傳統。但對于“誠”的懂得,儒學還有別的一條線索,那就是從孟子到《中庸》以及宋儒本體論、境界論的解釋路數。從孟子開始,對于“誠”的闡釋經常放在心性學的視野中進行,不再逗留在修養工夫的層面,由工夫而本體,由修養而境界,進進了精力境界和審美幻想的更高層面。見于古籍,與之相關的論述極為豐富。
有關“誠”的論述,在《孟子》七篇中多有出現,既有帶描述詞性質的“確實”之義,也有常見的倫理品德之義,此中有幾處的闡釋很是深入,帶有明確的本體論意味,尤其值得我們留意。《孟子·離婁上》:“居下位而不獲于上,平易近不成得而治也。獲于上有道,不信于友,弗獲于上矣。信于友有道,事親弗悅,弗信于友矣。悅親有道,反身不誠,不悅于親矣。誠身有道,不明乎善,不誠其身矣。是故誠者,天之道也;思誠者,人之道也。至誠而不動者,未之有也;不誠,未有能動者也。”[1](P2721)《盡心上》:“萬物皆備于我矣,反身而誠,樂莫年夜焉。強恕而行,求仁莫近焉。”[1](P2764)在孟子的理論視野中,天人之間并非彼此對峙,而是存在著內在的聯系,這種聯系就是“誠”。一方面,作為實然之“誠”,是真實無妄、真誠無偽的,這是天道的存在方法,也是作為當然之人性之“誠”的來源與依據。對于人性之“誠”,孟子有兩個界定:一是“明乎善”,一是“反身而誠”。前者指向品德主體的倫理維度,后舞蹈教室者指向品德主體的精力維度,這種轉向內心深處的精力活動,源自品德主體高度的自覺、自愿、自負,這不僅極年夜地晉陞了主體的感性精力,同時也開啟了內在天道走向內在的本體之途。另一方面,在孟子的倫理思惟中,先驗性的“四端”“盡心知性知天”的天道生命路數,將倫理規范與天然法則聯系起來,有一種將倫理法則本體論化的傾向。孟子以“誠”為“天人合一”的中介,雖然強化了天人觀中的倫理化傾向,弱化了形上顏色,但對于“誠”作為一種存在論依據的提醒,還是較為細緻,在年夜多數情況下,“誠”與“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”一樣,重要還是作為倫理規范而感化于現實社會的。
作為《中庸》篇的主題,“極高超而道中庸”,賦予儒家價值原則更多的現實品德和進世顏色,與“道中庸”“尊德性”親密相關的一個觀1對1教學念,就是“誠”。見于《中庸》篇中,“誠”“誠之”“至誠”“自誠明”“自明誠”等字眼頻繁出舞蹈教室現,除了作為具體倫理規范的意味外,形上的本體顏色極為強烈,具有豐富的思惟內涵和審好心蘊,此中蘊含這樣幾層意思:其一,“誠”是自然之道,“誠之”是人為之道,通過明善,經由修養工夫而實現。《中庸》認為:“誠者,天之道也;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”[1](P1632)“誠”既是明善、成德的一番工夫,又是本性本然的實現與完成過程,“誠”不僅是一個實有性范疇,更是一個效能性范疇。“誠者,自成也,而道自道也。誠者物之終始,不誠無物;是故正人誠之為貴。誠者非自成己罷了矣,所以成物也。成己,仁也;成物,知也。性之德也。合外內之道也。故時措之宜也。”[1](P1633)在天人、物我合一的境界中,人之“至聚會場地誠”、中庸之“至德”方能“參贊化育”,“與六合參”,這即是儒家所尋求的天人合德。其二,《中庸》強調“誠”和“明”、“自誠明”和“自明誠”的區別。如云:“自誠明,謂之性;自明誠,謂之教。誠則明矣。明則誠矣。”[1](P1632)“誠”來自盡性的本體之學,“明”來自窮理的知識之學;“自誠明”是由本體而知識,強調知己良能;“自明誠”是由知識而本體,強調聞知踐行。比較而言,前者偏于孟學心性論的路數,后者偏于荀學認識論的路數。其三,《中庸》強調“至誠”,如云:“唯全國至誠,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;能盡物之性,則可以贊六合之化育;可以贊六合之化育,則可以與六合參矣。”[1](P1632)天道本“誠”,萬物本自天道,天然天成,不乖天性,乃真實無妄。就來源根基意義而言,人道、物性皆蘊含“誠”義。但問題在于,人道雖有天道之“誠”,但人非生成即“誠”,人1對1教學性之“誠”,必須經由自知、自明、自覺的修身復性的一番工夫,方能得以實現。
就理論脈絡而言,《中庸》開篇“天命之謂性,任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”[1](P1625)三句,這種“盡心知性知天”的說法,以“誠”為中介買通天人的做法,與孟子天道生命的立場是一脈相承的。但《中庸》“誠之者,人之道也”的說法,與《孟子·離婁上》“思誠者,人之道也”[1](P2721)的說法,有所分歧,雖然均留意到“誠”的本體,但比較而言,孟子的“思誠”,強調對“誠”的體認,《中庸》的“誠之”,強調對“誠”的轉化。進一個步驟看,《中庸》“誠”的概念,較之孟子時期重要作為一種品德規范應用,確實具有了相當水平的抽象,這年夜約也是宋代表學家進行形上建構之時,將其視為主要思惟資源和歷史依據的重要緣由之一。也恰是從這個意義上講,《中庸》在建構價值本體的形上依據方面的盡力,更接近于《易傳》的路數②。就《中庸》對“誠”的懂得而言,超出了個體德性,業已晉陞為廣泛的價值規定,并且從晚期的存在論進進本體論的論域,就《中庸》的這種格式而言,似乎也已經超越了孟子的思緒。
在儒家價值體系的建構中,《易傳》和《中庸》《年夜學》,分別從形上本體和價值根據兩個維度,完成了價值體系的脈絡架構和形態衍化,從而使儒學的思惟內涵進一個步驟趨于完備和定型。分歧于《中庸》較多反應戰國后期至秦漢之際的思惟[12](P113),現代學者普通認為,《易傳》十篇,既非出自一人之手,也非成書于一時,年夜致構成于戰國中后期,雖非孔子所作,但作為晚期的儒家經典,在儒家價值體系的構成中,尤其是在價值本體的建構上起到了主要的感化。《周易》有著相當完備的天道思惟體系。在《易傳》的“繼善成性”說中,將天人合德視為高尚的品德境界。《周易·乾·白話》:“夫年夜人者,與六合合其德。”[1](P17)《周易·系辭下》:“一陰一陽之謂道,繼之者,善也;成之者,性也。”[1](P78)天道既是人性的哲學條件,也是人性的歷史依據;人性是天道的延續,人道是本性的展開。也就是說,作為宇宙廣泛原則的天道,乃人性之本,構成人文明成中的價值本體;人性交流的規范和法則要合適天道的廣泛法則,天人合德既體現了天道向人性的推繹,也體現了人性對天道的延續。對于《周易》這一方面思惟的發揮,宋儒的結果尤其宏大。以對“誠”的解釋為例,《周易》有“無妄”卦,伊川釋云:“無妄者至誠也,至誠者天之道也。天之化育萬物,生生不窮,各正其生命,乃無妄也。”[13](P822)又云:“天命謂天道也,所謂無妄也。”[13](P823)朱熹釋云:“誠者,真實無妄之謂,天理之本然也。誠之舞蹈教室者,未能真實無妄,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也,人事之當然也。圣人之德,渾然天理,真實無妄,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,則亦天之道也。”[14](P31)在理學家的眼里,“無妄”既是天之“誠”,也是人之“誠”。宋儒的解釋路徑,強調價值主體內外世界的貫通,由本體而境界,為“誠”在審美境界層面的意義延長奠基了深摯的基礎。
樹立在認識論、本體論基礎上,前人對于“誠”的闡發,從經驗之“誠”、本體之“誠”到審美之“誠”,在傳統時代的精力生涯中呈現出豐富多面的思惟意蘊。
“誠”的審美維度樹立在品德主義的基礎上,孟子“思誠”、《中庸》“誠之”強調內在品德本體的建構,在德性自覺的基礎上,進進“至誠”“誠明”的“六合境界”。“至誠”乃“德性之境舞蹈場地”,陳淳《北溪字義·誠》:“后世說至誠兩字,動不動加諸人,只成個謙恭謹愿底意思。不知誠者真實無妄之謂,至誠乃是真實極至而無一毫之不盡,惟圣人乃可當之,若何可不難以加諸人?”[15](P33)在前人看來,“至誠”具有與六合同德、與六合同流的意味。“誠明”乃審美之境,張載認為:“所謂誠明者,性與天道不見乎小年夜之別也。”[1共享空間6](P20)“自明誠”由窮理而盡性,是一種感性的自覺,“誠”的本體一旦樹立起來,感性規范便融進主體意識之中,并逐漸轉化為主體的德性;“自誠明”由盡性而窮理,超出了感性的強制,獲得了近乎天道天然的天性,既是一種品德境界,更是一種審美境界。
“誠”的境界是實現天人、物我合一的最基礎途徑。張載認為:“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。”[16](P20)在“誠”的境界中,性與天道合一。“誠”的境界無內外之別,無陰陽之分,超出理性與知性的認知范圍,是宇宙與人生渾然一體的感觸感染。作為人至高的心靈境界,“誠”是一個不斷天生、不斷自我超出的過教學程,在這一過程中,“誠”的境界不斷天生、不斷實現。“誠”的境界,還要通過反身、盡心、無為、日損、剝落的方法實現。孟子“反身而誠”,以“誠”為審美中介,實現自我之誠與本體之誠的統一,是一種內向的究天人之際、體六合之道,不僅僅是品德意義上的反求諸己,也是精力上的審美愉悅。這與《中庸》“誠之者,擇善而固執之者也”,《年夜學》“明明德”“親平易近”“止于至善”,即借助于修身復性、檢查反思來實現人性之“誠”類似,均強調“誠”的實現是一個審美過程。分歧于晚期儒家多說共享會議室“誠”,道家“貴真”,故而以“真”論“誠”。譬如《莊子·漁夫》:“真者,精誠之至也。不精不誠,不克不及動人。”[17](P1032)假如說孟子所謂的“誠”,帶有自我的反思體悟,那么,莊子所謂的“精誠”,則不乏存在的直觀洞見了。
萬物雖然源于天道之“誠”,但人性意義上“立誠”的實現,必須借助于人內在品德的充盈,只要達致這種秉承天道的至善地步,才幹與內蘊天道、天理的對象融為一體,這不僅體現在“修、齊、治、平”的社會實踐中,在詩文載道的心性活動和自得靜觀的審美觀照中,也能夠得以襯托出來。文學藝術作為審美的主要方法和維度,寄予了前人的審美幻想和審美尋求。在現代六合人具有統一性、類似性的宇宙視野下,地理、地文、人文具有雷同的倫理品德屬性和審美精力尋求,是以,在前人看來,“以誠論人”和“以誠論文”也就具有雷同的邏輯路數與價值歸宿了。
德性與言辭的內外之分,年夜體上是秦漢以來的廣泛認識。《禮記·年夜學》“誠于中,形于外”[1](P1673),《年夜戴禮記·文王官人》“誠在此中,此見于外”[18](P190),說的都是這個意思。“以誠為文”也就成為漢代以后文論家的普通見解。譬如在論及“雕文飾辭”時,《論衡·超奇篇》主張:“精誠由中,故其文語感動人深。”[19](P612)王充力主文貴真實,《論衡·對作篇》明言:“虛妄顯于真,實誠亂于偽。”[19](P1179)文辭應發作者內心之誠,這也恰是圣人制作經書的目標,故云:“圣人作經,藝者傳記,匡濟薄俗,驅平易近使之歸實誠。”[19](P1177)所謂“精誠由中”“實誠在胸臆”的說法,與《書解篇》“文質華實”“文德個人空間世服”的說法,在理論預設上是雷同的,均確定品德內容決定文章情勢,所謂品德越盛厚文章越繁復,同時強調兩者內外相符的分歧性與一體性,這也成為傳統時代文章品德論的思惟源頭。齊梁時期的劉勰,雖然思惟中不乏多元復雜性的一面,但對于“誠”的懂得,依然是秉承了傳統易學的解釋路徑。在論及祝辭和盟誓的文體特征時,劉勰完全地征引了“修辭立其誠”的意思,《文心雕龍·祝盟》:“修辭立誠,在于無媿。”[4](P375)又云:“立誠在肅,修辭必甘。”[4](P385)他強調祝辭和盟誓之文,分歧于其他文體之處,在于要特別誠敬,換言之,要把這兩種文體寫好,必須表現出作家之誠。我們不難看出,劉勰將“修辭立其誠”的觀念運用于“祝盟”,依舊是源自《周易》卦辭、爻辭的傳統,在他看來,就普通的文學作品而言,誠實地寫出作者的真情實感,才幹成為打動人的好作品,這與《情采》篇所說的“為情而造文”類似,均強調作者要真誠地傳達出本身的情性、思惟和意志。
唐代以后的文論家,對于“以誠為文”的見解,一方面秉個人空間承了“修辭立誠”“著誠往偽”的言說路數教學場地,另一方面也更為強調“誠”的實現是文學創作中個性、創新性的源頭。雖然“以誠為文”難免會強化為文者的品德修養或文中品德意蘊,而輕忽文章技能章法或審美內蘊,但對于身處某些特定歷史語境或文明氛圍中的文論家而言,“以誠為文”依然是闡釋主流話語的習慣門路與有用東西。譬如白居易《策林六十八·議文章》:“為文者必當尚質抑淫,著誠往偽。”[20](P3547)這明顯是沿用了《禮記·樂記》的說法。柳宗元《報袁君陳秀才避師名書》:“年夜都文以行為本,在先誠此中。”[21](P880)說的依然是修辭先立誠的事理。北宋釋惠洪的《冷齋夜話》中,記載李清照之父李格非贊揚諸葛亮《出師表》、劉伶《教學酒德頌》、陶淵明《歸往來辭》、李密《陳情表》的一段話。李格非認為這些文章之所以“皆沛然從肺腑中流出”,是因為“文章以氣為主,氣以誠為主[22](P26)”。李氏之言,雖然源自曹丕,但“氣以誠為主”的說法,自有創見,開出了一番新意。元好問《楊叔能小亨集引》:“何謂本?誠是也。……故由心而誠,由誠而言,由言而詩也,三者相為一。”[23](P38)元氏極為強調“誠”在為文中的主要性,“言由心生”是漢代以來論文的傳統,元氏將“誠”放在“心”和“言”之間,使之成為文學創作的必定之途。為此,他還專門論述“不誠”的作品何故不克不及感動人心,在于“不誠無物”,則“言無所生,心口別為二物”。陳廷焯《白雨齋詞話》:“無論詩古文詞,推到極處,總以一誠為主。”[24](P211)陳氏“一誠為主”的說法,與上述的“先誠此中”“以誠為主”“由誠而言”等說法,在價值意蘊與審美取向上年夜體雷同。在他看來,所謂“一誠為主”,是杜詩、韓文能夠有過人之處的重要緣由。總的來看,在論及“以誠為文”諸問題時,若何在德性優先與審美幻想之間達致某種均衡,是現代文論家的分歧尋求。
雖然在古人的眼里,若何懂得“誠”的問題時會更多地與品德倫理、價值屬性聯系在一路,但在傳統思惟文明視野中,“誠”的思惟內涵與審好心蘊更為豐富多面。在前人的人生觀、世界觀、價值觀中,“誠”既是一種生涯態度,與倫理規范等經驗層面聯系在一路;“誠”也是一種存在方法,與六合人的整體意義世界和人之存在本體相聯系;“誠”還是一種審美需求,“修辭立其誠”“自明誠”“自誠明”“以誠為文”,凡此種種,皆為前人精力生涯之向往境界。英國哲學家懷特海(A.N.Whitehead)在《觀念的冒險》(Adventur舞蹈場地es of Ideas)一書中,提出文明的幾點特質:真諦、冒險、藝術、美以及溫和(peace)。對于溫和,他認為是“諸和諧之和諧”,它不是消極觀念,而是積極的感觸感染,源自某種深奧的形而上學洞見,能夠“停息破壞性騷動從而完成文明的那種和諧之最”[25](P335)。溫和的經驗不受目標論把持,猶如一種天賦,堅持了能量的源泉,信任美可以自證,當感性掉往啟迪之效時,這美的自證就導引出崇奉。對此,饒宗頤師長教師極為贊賞。他認為懷特海的描寫,雖然帶有濃厚的形而上學及宗教氣息,但其哲學與儒家甚為接近,溫和的觀念包括了儒家“仁”“義”“低廉甜頭”等內涵,與孟子的“居全國廣居”“集義而生”的舞蹈場地意思類似,因此極具參考和啟發價值[7](P227)。在傳統的文論思惟資源中,類似于“誠”的觀念,譬如中庸、美善、文質等等,源自日常生涯,人生經驗的總結,是人性的重要原則,是人生的最高境界,更是超出了理性與知性,是宇宙與人生渾為一體的親身經歷,這種“天人合一”的心靈狀態與精力境界,亦是審美的最高幻想,因此既是知識論的觀念,更是價值論的觀念,還是傳統品德形上學的基礎。前人的這些懂得闡釋,內蘊豐富,意義深遠,總結過往,解釋當下,明示未來,對于明天的思惟文明建設依然長短常有價值的,值得我們進一個步驟深刻研討。
注釋:
①《論語·顏淵》有“誠不以富,亦祗以異”的說法,歷來異議較多,或以為衍文,或以為錯簡,本文存而不論。
②熊十力師長教師認為,《中庸》本“演《易》之書”;馮友蘭師長教師認為,《中庸》與《易傳》的重要意思,多有雷同之處。參見蕭萐父主編:《熊十力選集》第六卷,湖北教導出書社,2001年第555頁;馮友蘭:《三松堂選集·新原道》第五冊,河南國民出書社,1986年,第81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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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作者簡介:夏靜,女,北京人,首都師范年夜學文學院傳授、博士生導師,從事中國文學思惟共享空間史研討,北京 100089
標題注釋:基金項目:中國社會科學院嚴重項目“《中華思惟通史》文藝思惟編”階段性結果;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“儒家晚期文學價值觀研討”(16AZW001)階段性結果
責任編輯:柳君